通知公告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,保障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三严禁、四不准”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:
一、“三严禁”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 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。
二、“四不准”: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三、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发现各二级学院有违反“四不准”工作要求的,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,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:
重庆市教委就业举报电话:023-88517359、60393900
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:023-81886017
举报邮箱:cqbysbgs@163.com
招生与就业指导处
2022年6月6日